延邊州人民政府關(guān)于和龍市農村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劃定方案的批復
2021-01-13發(fā)表于管理員
 

延邊州人民政府關(guān)于

和龍市農村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

保護區劃定方案的批復

延州政函〔2020143 

和龍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guān)于報請審查和龍市農村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方案的請示》(和政報〔202041號)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和龍市農村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方案》。

二、和龍市福洞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總面積約15.3126平方千米,設一級保護區和二級保護區。其中,一級保護區面積約0.2529平方千米,二級保護區面積約15.0597平方千米(詳見(jiàn)附件)。

三、和龍市南坪鎮大淵溝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總面積約7.9367平方千米。設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和準保護區。其中,一級保護區面積約0.2428平方千米,二級保護區面積約7.6939平方千米(詳見(jiàn)附件)。

四、你市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國家、省和州委、州政府相關(guān)要求,開(kāi)展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和安全保障達標建設,在鄉村規劃中嚴格落實(shí)保護范圍和保護措施,切實(shí)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管理、保護和監測,提高環(huán)境風(fēng)險防控能力,確保人民群眾飲水安全。同時(shí),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wú)關(guān)的建設項目,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

此復。

附件:1.和龍市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一覽表

    2.和龍市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各拐點(diǎn)坐標

 

 

延邊州人民政府

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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